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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院举行"师带徒"签订协议仪式
时间:2014-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市院“职业能力建设年”相关活动要求,4月29日,庄河院举行“师带徒”签订协议仪式,仪式由副检察长李永政主持,副检察长刘英华宣读了《大连市检察机关“师带徒”总体方案》,我院16对师徒签订了《庄河市人民检察院职业导师制“师带徒”协议》,协议中对师傅、徒弟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仪式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鹏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在思想上重视“师带徒”,“师傅带徒弟”是市院职业能力建设年的规定动作,是结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一项创新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要在学习态度上认真落实,要求师傅要放下架子,真心带,真正传,学为人师,在思想、政治、业务、作风纪律、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对徒弟实行全方位的“传帮带”,要求徒弟敞开面子,虚心学习导师的好思想、好经验、好作风,诚恳接受其指导、批评和监督,尽快胜任岗位工作。同时,师徒间要教学相长,师傅也要虚心向徒弟学习所长。第三,要在结果上取得实效,要求每个徒弟在学习中成长,在实干中磨练,在培养期满时做到“五个一”,即撰写一篇高质量的个案信息、一篇情况反映或经验材料、一篇检察理论文章、一篇学习情况汇报,以及参加一次省市县的文体竞赛活动。 

  庄河电视台进行了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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