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介绍 | 检察新闻 | 检察业务 | 工作报告 | 专题活动 | 检察文化
庄河市院立案查办一起特大受贿案件
目前,庄河市院反贪局通过多方取证,连续奋战,查办了一名金融管理系统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件。
2009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帮助庄河某食品生产企业在某银行大连分行办理2800万元贷款过程中,收受该企业法人代表孙某给予的“好处费”230万元。近日,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版权所有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