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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院查办一起特大挪用公款案件
新年伊始,庄河市院反贪局查办一起特大挪用公款百万元大案。
犯罪嫌疑人宋某,系庄河市某村报账员。2012年,丹大高速征用该村部分土地及房屋,按照庄河市政府规定,失地农民办理失地保险,保险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犯罪嫌疑人宋某利用协助镇政府代收失地村民交纳的失地保险费之便,将230万元失地保险费存入其在农业银行的个人账户,用于购买“金钥匙—安心快线”风险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性活动,非法获利7959.99元。目前,庄河市院以宋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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