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介绍      |      检察新闻      |      检察业务      |      工作报告      |      专题活动      |      检察文化     

 

深入推进“检校共建” 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时间:2019-07-17
  

    为促进检察机关和高校之间资源共享,推进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感性认识,加强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建设,716日下午,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洋带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等一行,走进庄河市大学城,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两所高校,共同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双方签署了“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实践教学合作”框架协议,就建立实习就业及教学基地等问题达成了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一是创建实习基地,实现教学相长。庄河市检察院作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习就业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将对两所高校的学生课间实习、毕业实习及课程内实践教育培提供支持。庄河市检察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需求,设置实践锻炼岗位,采取“师带徒”模式,让大学生们参与到检察工作中,在岗位磨砺中见风雨长知识,提高实践能力。两所高校将聘请检察官作为学院相关专业客座教师(教授),定期开展授课和法律实务讲座。

  二是开展庄检讲坛,加强交流互动。双方将在多领域加强交流和互动,搭建共同探讨的平台,采取讲座、沙龙、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合作举办法学方面的专业交流活动,不断给一线办案人员注入新的学术成果。同时庄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与学校教职工开展不定期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着力推进双方互促互进。

  三是引智助力,协同推进就业创业。双方探讨建立学生就业协同推进机制,聘请检察官作为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在就业择业、职业生涯规划上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咨询,托举起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梦。

  今后,双方将在框架协议内研究探讨更多更新更实的交流合作形式和举措,推进“检校合作”深度融合,多点开花,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促进检察机关和高校之间资源共享,推进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感性认识,加强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建设,716日下午,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洋带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等一行,走进庄河市大学城,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两所高校,共同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双方签署了“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实践教学合作”框架协议,就建立实习就业及教学基地等问题达成了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一是创建实习基地,实现教学相长。庄河市检察院作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习就业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将对两所高校的学生课间实习、毕业实习及课程内实践教育培提供支持。庄河市检察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需求,设置实践锻炼岗位,采取“师带徒”模式,让大学生们参与到检察工作中,在岗位磨砺中见风雨长知识,提高实践能力。两所高校将聘请检察官作为学院相关专业客座教师(教授),定期开展授课和法律实务讲座。

  二是开展庄检讲坛,加强交流互动。双方将在多领域加强交流和互动,搭建共同探讨的平台,采取讲座、沙龙、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合作举办法学方面的专业交流活动,不断给一线办案人员注入新的学术成果。同时庄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与学校教职工开展不定期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着力推进双方互促互进。

  三是引智助力,协同推进就业创业。双方探讨建立学生就业协同推进机制,聘请检察官作为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在就业择业、职业生涯规划上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咨询,托举起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梦。

  今后,双方将在框架协议内研究探讨更多更新更实的交流合作形式和举措,推进“检校合作”深度融合,多点开花,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