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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6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在庄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李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区域引领性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北黄海生态型现代化海滨城市“一区一城”的关键一年。年初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庄河行动方案,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5件172人;提起公诉483件65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件1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治理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9件,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妥善处理涉缅北系列诈骗案,多次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起诉相关案件9件13人。强化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不规范问题,核查纠正脱管9人、漏管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交付未执行7人;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不规范问题20件次。高度关注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新形态,与法院召开研讨会议,统一量刑标准。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对存疑不捕案件公安机关后续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撤案8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轻罪案件集中移送、分类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非法狩猎轻微犯罪治理研究,制定办案指引,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违法犯罪梯次治理机制。

做强民事检察。深化虚假诉讼专项治理,通过运用司法鉴定等调查核实权,对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提请抗诉,获上级院支持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通过信息共享、协助调查等机制,首次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获法院改判,进一步拓宽了监督视野;探索开展司法拍卖等活动专项评查监督活动,运用内部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对相关当事人追缴税款。通过数字信息化手段,发现并纠正法院终本执行不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支持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涉抚养费、赡养费、劳务费民事起诉案件10件。

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刑事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2件,行政机关均已对行政相对人追加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的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实现了该项评选辽宁检察行政案例零的突破。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打造“益心红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扩大公益诉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全力参与我市“河长制”责任机制落实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督促有关部门对我市8条河流、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整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危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问题,通过引导行政机关查明病死畜禽来源,准确认定上下游违法主体,助力斩断病死畜禽非法处置“黑产”链条,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产地检疫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衔接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二、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四项牵引”

服务“八大攻坚”。推动“检察元素”融入我市“发展要素”,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打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市场主体法治服务“绿色通道”问需于企、服务于企。认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为生活困难的被害群众办理司法救助28人次,积极联合民政、人社、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对特殊被害群体探索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持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融合履职的庄河“同心圆”未检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未检品牌”。深入推进涉海案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强化提前介入和线索移送,办理涉海案件21件52人,动态跟进非法占用海域案件后续处理,持续监督全面恢复海域原状。

协同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与监察机关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起诉职务犯罪14人,其中处级3人、厅局级1人。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原省管干部石新力滥用职权案、张远辉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多次派员参加上级院专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办团队办理涉司法人员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件。

多元解纷融入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线下+线上”“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开展“百个精品案例进千村”行动,探索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对首次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院领导接访办信165件,占全院工作总量的76%,通过主动接访、约访、下访,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采用多元化化解手段,切实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充分利用综治“视联网”平台进行线上约访、接访,减少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群众的诉累、访累,央视《今日说法》在全国助残日报道了我院诉讼无障碍工作成效,系全国基层检察机关首例。

全面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持续开展更高质量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协助市人大邀请省市县三级代表调研我院未成年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相关代表对庄河检察办案质效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主动开展“加强沟通联络,提升外部监督质效”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庄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升级,获评大连市第二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实现“零距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注重固本强基,持续推进队伍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件次。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依托“红崖讲堂”学习品牌,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强大动力。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官微发布原创作品63篇,制作《庄言法语》普法短视频5部,相关稿件被《辽宁法治报》等新闻媒体采用46次,被人民网等中央媒体转载9次。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开展“观摩庭审+评议”活动,全面提升公诉能力,联合法院建立司法业务交流会商机制,开展同堂培训,共同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院有27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入选全省刑事检察青年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大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制度建设与贯彻执行并举,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抓好大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标本兼治,力求常态长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院干警记录报告175件,有力促进办案公正、司法廉洁。

赋能数字法律监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研发的“违法占用农用地‘裁执分离’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评选为重点模型并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通过数字检察发现监督线索率占比近40%。与大连理工大学研发团队共同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辅助技术,助推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果有效转化。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法律监督力度、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检察队伍专业素能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解决。

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标准落实好市委和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法律监督,为我市加快“一区一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持续深化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抓好检察机关自身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升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在庄河检察落地落实。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改革。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从重从严惩治恶性犯罪,切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履职全过程,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守护民生福祉。

三是聚焦强化监督持续深化改革。有效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刚性与韧性,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防范冤错案件。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和有效性,加强民事类案监督,稳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善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四是聚焦管党治检持续深化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庄河市检察院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担当实干、忠诚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庄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部分用语解释

1、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的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具有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

2、行刑反向衔接: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3、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2010年,修某从他人手中非法购得方某的身份信息,并以该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件。2012年6月,修某继续冒用方某身份,在庄河市登记结婚次年协议离婚。2017年,修某多次冒用方某身份办理贷款,2018年3月,经多家贷款平台催收还款,方某始知身份被他人冒用,并向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2021年12月,当地法院以修某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由于修某部分违法行为发生在庄河市,黑龙江省检方将该案监督线索移送至我省,省检察院随即启动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办案机制。我院通过多方调查核实,举行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方某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修某原配丈夫的母亲及儿子生活困难,主动帮助其子变更监护人,并对2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4、检察护企:最高检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履职,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的综合平台,集网络平台、热线服务及实体大厅“三位一体”,涵盖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6、检护民生:最高检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7、“同心圆”未检工作品牌庄河市检察院打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数字未检、网格化治理、普法教育、司法救助为内核的“同心圆”未检品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在庄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李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区域引领性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北黄海生态型现代化海滨城市“一区一城”的关键一年。年初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庄河行动方案,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5件172人;提起公诉483件65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件1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治理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9件,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妥善处理涉缅北系列诈骗案,多次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起诉相关案件9件13人。强化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不规范问题,核查纠正脱管9人、漏管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交付未执行7人;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不规范问题20件次。高度关注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新形态,与法院召开研讨会议,统一量刑标准。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对存疑不捕案件公安机关后续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撤案8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轻罪案件集中移送、分类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非法狩猎轻微犯罪治理研究,制定办案指引,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违法犯罪梯次治理机制。

做强民事检察。深化虚假诉讼专项治理,通过运用司法鉴定等调查核实权,对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提请抗诉,获上级院支持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通过信息共享、协助调查等机制,首次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获法院改判,进一步拓宽了监督视野;探索开展司法拍卖等活动专项评查监督活动,运用内部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对相关当事人追缴税款。通过数字信息化手段,发现并纠正法院终本执行不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支持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涉抚养费、赡养费、劳务费民事起诉案件10件。

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刑事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2件,行政机关均已对行政相对人追加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的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实现了该项评选辽宁检察行政案例零的突破。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打造“益心红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扩大公益诉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全力参与我市“河长制”责任机制落实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督促有关部门对我市8条河流、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整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危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问题,通过引导行政机关查明病死畜禽来源,准确认定上下游违法主体,助力斩断病死畜禽非法处置“黑产”链条,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产地检疫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衔接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二、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四项牵引”

服务“八大攻坚”。推动“检察元素”融入我市“发展要素”,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打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市场主体法治服务“绿色通道”问需于企、服务于企。认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为生活困难的被害群众办理司法救助28人次,积极联合民政、人社、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对特殊被害群体探索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持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融合履职的庄河“同心圆”未检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未检品牌”。深入推进涉海案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强化提前介入和线索移送,办理涉海案件21件52人,动态跟进非法占用海域案件后续处理,持续监督全面恢复海域原状。

协同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与监察机关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起诉职务犯罪14人,其中处级3人、厅局级1人。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原省管干部石新力滥用职权案、张远辉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多次派员参加上级院专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办团队办理涉司法人员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件。

多元解纷融入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线下+线上”“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开展“百个精品案例进千村”行动,探索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对首次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院领导接访办信165件,占全院工作总量的76%,通过主动接访、约访、下访,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采用多元化化解手段,切实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充分利用综治“视联网”平台进行线上约访、接访,减少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群众的诉累、访累,央视《今日说法》在全国助残日报道了我院诉讼无障碍工作成效,系全国基层检察机关首例。

全面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持续开展更高质量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协助市人大邀请省市县三级代表调研我院未成年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相关代表对庄河检察办案质效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主动开展“加强沟通联络,提升外部监督质效”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庄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升级,获评大连市第二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实现“零距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注重固本强基,持续推进队伍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件次。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依托“红崖讲堂”学习品牌,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强大动力。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官微发布原创作品63篇,制作《庄言法语》普法短视频5部,相关稿件被《辽宁法治报》等新闻媒体采用46次,被人民网等中央媒体转载9次。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开展“观摩庭审+评议”活动,全面提升公诉能力,联合法院建立司法业务交流会商机制,开展同堂培训,共同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院有27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入选全省刑事检察青年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大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制度建设与贯彻执行并举,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抓好大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标本兼治,力求常态长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院干警记录报告175件,有力促进办案公正、司法廉洁。

赋能数字法律监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研发的“违法占用农用地‘裁执分离’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评选为重点模型并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通过数字检察发现监督线索率占比近40%。与大连理工大学研发团队共同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辅助技术,助推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果有效转化。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法律监督力度、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检察队伍专业素能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解决。

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标准落实好市委和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法律监督,为我市加快“一区一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持续深化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抓好检察机关自身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升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在庄河检察落地落实。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改革。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从重从严惩治恶性犯罪,切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履职全过程,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守护民生福祉。

三是聚焦强化监督持续深化改革。有效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刚性与韧性,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防范冤错案件。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和有效性,加强民事类案监督,稳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善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四是聚焦管党治检持续深化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庄河市检察院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担当实干、忠诚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庄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部分用语解释

1、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的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具有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

2、行刑反向衔接: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3、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2010年,修某从他人手中非法购得方某的身份信息,并以该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件。2012年6月,修某继续冒用方某身份,在庄河市登记结婚次年协议离婚。2017年,修某多次冒用方某身份办理贷款,2018年3月,经多家贷款平台催收还款,方某始知身份被他人冒用,并向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2021年12月,当地法院以修某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由于修某部分违法行为发生在庄河市,黑龙江省检方将该案监督线索移送至我省,省检察院随即启动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办案机制。我院通过多方调查核实,举行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方某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修某原配丈夫的母亲及儿子生活困难,主动帮助其子变更监护人,并对2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4、检察护企:最高检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履职,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的综合平台,集网络平台、热线服务及实体大厅“三位一体”,涵盖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6、检护民生:最高检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7、“同心圆”未检工作品牌庄河市检察院打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数字未检、网格化治理、普法教育、司法救助为内核的“同心圆”未检品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